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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行新股、公司債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辦理之公告
2018-07-27
(上市公司)東明-KY
發行新股、公司債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辦理之公告
(法源依據:公司法第
252
條及
273
條)
公告序號
1
主旨
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
公告內容
本公司業經民國107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民國106年度盈
餘分配案,分派現金股利420,000,000元,茲訂定民國107年7月
21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,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
股東及其持有股份,每股配發新台幣2.5元,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
止(未滿一元不計),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,並自民國107年
8月13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: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
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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