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

2016-03-14

序號

2

發言日期

105/03/14

發言時間

15:35:57

發言人

柯文玲

發言人職稱

岡山東穎總經理

發言人電話

0955365538

主旨

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

符合條款

第 49 款

事實發生日

105/03/14

說明

  1. 事實發生日:105/03/14
  2. 公司名稱: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
  3. 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  4. 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  5. 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
  6. 報導內容:不適用
  7. 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
    規定辦理。
  8. 因應措施:
    (1)董事會決議不分派員工酬勞。
    (2)董事酬勞新台幣840,000元。
  9. 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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