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(補充公告)

2018-08-07

序號

2

發言日期

107/08/07

發言時間

16:23:48

發言人

柯文玲

發言人職稱

岡山東穎總經理

發言人電話

0955365538

主旨
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(補充公告)

符合條款

第 11 款

事實發生日

107/08/07

說明

  1. 董事會決議日期:NA
  2. 名稱﹝XX公司第X次(有、無)擔保公司債﹞: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
    公司債。
  3. 發行總額:新台幣401,200仟元。
  4. 每張面額:新台幣10萬元。
  5. 發行價格:依票面金額之100.3%發行。
  6. 發行期間:3年。
  7. 發行利率:票面利率0%。
  8. 擔保品之總類、名稱、金額及約定事項:無。
  9. 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:償還銀行借款。
  10. 承銷方式: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。
  11. 公司債受託人:授權董事長決定。
  12. 承銷或代銷機構: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  13. 發行保證人:不適用。
  14. 代理還本付息機構:授權董事長決定。
  15. 簽證機構:採無實體發行,故不適用。
  16. 能轉換股份者,其轉換辦法: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,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,資本市場狀況與
    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,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。
  17. 賣回條件: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。
  18. 買回條件: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。
  19. 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其換股基準日: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
    另行公告。
  20. 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: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
    核准後另行公告。
  21. 其他應敘明事項:
    (1)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,將向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。
    (2)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,如遇法令變更、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而
    需訂定或修正時,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。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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